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,即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压力容器管理范围: 最高工作压力≥0.1MPa(表压),容积≥30L,设备内直径≥150mm国家市场监...。
储气罐只有同时满足全部条件,罐体铭牌才会标注 “简单压力容器” 字样: 工作介质仅限空气、氮气等惰性气体,空压机配套储气罐基本符合该项要求; 设计压力≤1.6MPa; 容积≤1m³; 压力与容积乘积 PV≤1MPa・m³; 结构为筒体搭配封头,无复杂内部构件,不属于快开门结构; 设计温度区间为 - 20℃~150℃,无火焰直接加热。
简单压力容器无需办理使用登记,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用做罐体定期检验。 免登记不等于免管理:安全阀、压力表仍必须按期完成强制校验;企业必须建立设备台账,落实日常点检、排污保养记录,QES 体系审核会重点核查这部分资料江西省特种...。
只要属于压力容器,但不满足简单压力容器全部条件,就必须办理使用登记: 容积大于 1m³ 的空压机储气罐,哪怕设计压力仅 0.8MPa,也要登记 + 定期检验; 容积虽然≤1m³,但参数或结构不符合简单压力容器要求,例如设计压力超过 1.6MPa,同样需要办理登记手续。
登记后的管理要求:新设备首次投用 3 年内完成首次定期检验,后续按照检验报告确定检验周期;做到一机一档,在罐体醒目位置张贴使用登记标志。
第一核查项:查看罐体铭牌,确认是否印有 “简单压力容器” 字样,这是最核心判定证据;
第二核查项:逐项核对铭牌参数,包含容积、设计压力、工作介质,与出厂资料保持一致;
第三核查项:无论是否为简单压力容器,均要核验安全阀、压力表的校验证书,确认在校验有效期内;
第四核查项:设备档案核查。简单压力容器免登记,但出厂全套资料、合格证、附件校验证书、日常点检与排污记录必须完整存档;容积大于 1m³ 的储气罐,必须核验使用登记证、历次定期检验报告。
1. 容积 1m³ 以上储气罐,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;
2. 设备铭牌标注简单压力容器,企业误以为安全阀与压力表不需要定期校验;
3. 简单压力容器达到推荐使用年限,仍继续使用,未做报废处理,也未委托第三方检验。
0.8MPa、0.6m³ 储气罐,铭牌标注简单压力容器:免于登记,安全阀、压力表必须按期校验; 0.8MPa、1.5m³ 储气罐:必须办理使用登记,按期完成定期检验。
办理时限:设备投用前或投用后 30 日内;线上通过政务服务网特种设备模块申报。
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(压力容器),一式两份,加盖公章,线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;
营业执照复印件,加盖公章,受理窗口会核验原件;
储气罐出厂整套技术文件,包含产品合格证、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(登记必备资料,很多厂家出厂资料缺失此项)、筒体竣工图纸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;
首次定期检验报告,新固定式储气罐投用前,必须由特检院出具首检合格报告,无首检报告不予受理登记广东政务服。
安全阀与压力表有效期内的校验证书;
设备采购合同、出厂质量证明书;
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;
现场设备照片:罐体铭牌清晰照片、设备安装实景照片;
经办人办理时,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移装业务:提供移装检验报告;
单位产权变更:提供原使用登记注销证明、产权变更材料;
停用与重新启用:提交停用申请书,启用前必须取得合格检验报告。
严格执行一机一档,把全部纸质与电子版资料归入储气罐设备台账,内审、外审可直接调取。
缺少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;首检报告过期;铭牌参数与出厂合格证参数不一致。
准备全部纸质资料→在政务服务网特种设备业务模块线上填报信息,上传全部资料扫描件→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线上受理审核→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使用登记证,可按需打印纸质证书。
铭牌带有 “简单压力容器” 字样的储气罐,不需要提交上述登记材料,不用申领使用登记证。但出厂合格证、产品数据表、安全附件校验证书、日常点检与排污记录必须完整留存归档,这是体系审核必查内容,缺失会直接判定为不符合项拉萨市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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