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SCI验厂要求供应商必须确保代表BSCI成员直到最后生产阶段的生产过程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BSCI《行为守则》。并由终端客户BSCI会员进行授权后才可以进行验厂,主要从公司证件数据、管理模式、员工人权以及作业场所、生产设施、消防设备、生活设施、环境卫生、厂房建设、饮食娱乐等各方面进行社会责任的审核,结果会以报告形式上传到BSCI官网。
BSCI验厂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办理流程
一、设立依据
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:建设项目竣工后,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。
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,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。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,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,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。
二、申请材料
1.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总结;
2.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书(复印件);
3.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(表)或调查报告(表);
4.环保设施设计方案;
5.环保设施操作规程;
6.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;
7.污染物委托处理协议书;
8.环境应急预案的环保部门备案证明,安全生产评价的安监部门备案证明(环评批复文件如要求需提供);
9.建设项目发生变动的,应提供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意见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析;
10.环评批复要求的防护距离内居民已搬迁的证明(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,尚未搬迁的,应出具搬迁协议);
11.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(环评批复文件如要求环境监理的需提供);
12.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在当地进行公示的相关证明资料;
13.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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