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6年10月1日IATF发布了IATF16949: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来,收到了大量的反馈和意见。近日,IATF于官网发布了IATF 16949:2016 Sanctioned Interpretations (SIs),其中12-13最新和最主要的修订,明确了过程有效性及效率的问题。IATF 16949:2016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(FAQs),其中21-22为最新解释,与全尺寸检验和产品审核问题相关。下文为您带来了IATF官网最新变更内容的翻译,供大家参考。
12&13
SI 12澄清了并不是每一个过程都需要效率测量。组织需要确定哪些过程在其质量管理体系内需要效率测量。此外,组织解决问题的过程需要组织管理层进行有效性评审。
S13澄清了并不是每一个过程都需要效率测量。组织需要确定哪些过程在其质量管理体系内需要效率测量。
IATF 16949:2016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(FAQs)
21&22
8.6.2 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
问题:全尺寸检验是否与产品的重新鉴定或功能性试验不同?
是的。IATF 16949的8.6.2,注1规定的【全尺寸检验的完整设计记录上显示的所有产品尺寸测量(s)】;全尺寸检验仅限于尺寸测量和要求。性能或材料测量不包括全尺寸检验。
产品重新鉴定通常意味着充分验证所有的产品批准要求(如PPAP或PPA),因此超过了全尺寸检验的范围。
功能性检验/验证通常是有限度性能和材料的测量,例如:耐久性或抗拉强度等,不包括尺寸测量。
频率不是由顾客定义,组织应负责定义全尺寸检验的频率。
如果顾客有产品重新鉴定的要求,那么全尺寸检验是产品重新鉴定的一部分。
在控制计划中定义持续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要求。如果存在顾客特定的要求,那么这些要求(包括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要求)也包括在控制计划中。
9.2.2.4 产品审核
问题:为什么产品审核不同于全尺寸检验?
依据IATF 16949第3节的定义,产品一词用于表示制造过程“……任何目的输出”。
产品通常有尺寸、性能(功能)和材料要求,因此,产品审核可能包含尺寸、性能(功能)、或材料要求的验证。如上面的FAQ 21中所述,全尺寸检验仅局限于尺寸要求。
完成或部分完成的产品可以进行产品审核,如果适用的话按照客户指定的方法(例如VDA 6.5产品审核)。产品审核可能包括包装和标签的要求。
产品审核与其他审核类型一样,是一个独立的符合要求的验证。因此,产品审核具有在审核程序中指定的定义的频率和范围,并且基于风险。
16949:2016 Sanctioned Interpretations (SIs)